公司要闻

中共盐城市委  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5年2月17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果,扎实推进新常态下作风建设迈上新台阶,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六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建设新盐城、发展上台阶”总定位,以“三严三实”为标尺,以严明党的纪律、严抓制度执行、严格正风肃纪为重点,始终突出问题导向,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努力在全市各级干部中形成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创业开放生态幸福的美丽盐城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要求
    通过驰而不息、深入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实现以下五个方面目标要求:
    ——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始终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确保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遵守,推动全市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政治氛围。
    ——新风正气进一步形成。通过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推动各级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切实做到不虚不假、不懒不散、不怠不慢、不浮不空、不歪不乱,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倡导时代新风。
    ——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坚持工作讲大局、服务讲主动、办事讲效率、在岗讲尽职、努力讲成效,办事流程不断优化,工作效率明显加快,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庸懒散拖、为官不为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对机关服务满意度有新的提高,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自觉把廉洁从政作为立身之本、为官之基、从政之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做到知畏止行、知足常乐、知德守正,坚守为官从政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不越法律法规红线,有效防范各类腐败行为,干部队伍整体形象不断好转。
    ——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按照“制度治党”和“向制度建设要长效”的要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制度规定,严肃查处落实走样、执行打折或违纪违规等行为,着力形成靠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确保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
    三、主要任务
    (一)从严加强作风纪律教育,着力解决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松弛涣散等问题
    1. 扎实开展党的纪律教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在全市各级党组织中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各类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全市“周一大讲堂”学习的核心内容,真正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行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学分制管理,将干部参与学习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参考依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市委党校)
    2. 切实加强正反典型教育。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扎实推进厚德盐城建设,继续选树培育宣传各类典型,在全市各级机关中开展“十佳勤政标兵”评选活动,在服务窗口中开展“十佳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不断深化全市领导干部“510”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作风警示教育大会,定期剖析通报典型案例,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促进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强化宗旨意识、提升道德素养和转变工作作风。(责任单位: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优化办、市政务服务办)
    3. 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教化作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做优“硝烟清风”新四军廉政文化品牌,充分发挥盐城廉政文化公园和党风廉政教育展示馆作用,继续组织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责任单位:市纪委机关、市委宣传部、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盐城广播电视台)
    (二)从严从实推进服务创新,着力解决缺乏大局观念、担当精神等问题
    4. 继续开展“五讲五比”活动。在全市继续组织开展以“工作讲大局、服务讲主动、办事讲效率、在岗讲尽职、努力讲成效,板块比进位、部门比服务、企业比贡献、干部比作风、发展比质效”为主要内容的“五讲五比”活动。活动坚持“市委统一领导、基层党委(党组)分级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原则,组织各级机关结合实际,认真查找不足,自觉对照整改,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比业绩、比服务、比贡献,始终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突出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效率干事,强化质量和效益导向,各项工作开拓奋进、跨越前进,努力以一流精神状态和目标追求,争创一流发展业绩,为盐城改革发展建功立业。(责任单位:市优化办、市作风办、市级机关工委、市编办)
    5. 深化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在市级机关继续开展“十大创新服务举措”和“十大服务实事”评选活动,在载体、形式、工作内容上进一步完善深化。通过年初“承诺”,组织各创建部门将服务举措向社会公开发布;年中“践诺”,组织随机抽查和跟踪报道,强化过程管理;年终“评诺”,组织服务对象公开评议选出年度十大创新服务举措,深化品牌效果,放大品牌效应,推动机关更好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责任单位:市优化办、市作风办、市级机关工委、市编办)
    6. 组织开展“公述民评”活动。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公述民评”活动,机关中层干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向服务和监管对象及其他相关人员报告自身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服务和监管对象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评议。选择一批社会影响大、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市直单位中层干部,开展“公述民评”,评议结果与个人考核、提拔任用、单位综合考评相结合,形成鲜明的考核导向。(责任单位:市优化办、市作风办)
    (三)从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着力解决服务质效不高、环境不优等问题
    7. 改革行政审批服务体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建成覆盖全市、上下联动、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市、县、镇、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实施“两办两中心”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快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实现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全覆盖,达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发改委、市优化办)
    8. 扎实推进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实现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之外无审批。推进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确保年内获批全省首家“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推进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上半年实现政府采购询价招标、产权和土地交易网上竞价、无纸化OA办公等模块开通运行。推进市、县、镇、村电子政务四级联网运行,与省级网上平台实行有效对接,逐步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
    9. 着力提升服务工作质效。全面推行涉企收费“一票制”,出台涉企收费“一票制”办法和清单,将涉及行政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实行集中开票、一票收取,减少收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建立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制度,设立统一接件窗口,建立办件资料共享信息库,非需要重复提供的资料,实时扫描入库,做到信息共享,不再向群众重复收取,实现一个项目、一套材料、一次收取。开展行政审批再提速竞赛活动,力争在服务质量上求得新突破,打造全省公章少、材料少、收费少和时限短“三少一短”先行地区。(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物价局)
    (四)从严抓好突出问题整治,着力解决庸懒散拖、为官不为等问题
    10. 巩固深化“四风”整治成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精神,对照中央明确的21项、省委18项和市委“10+2”专项整治任务,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对各项专项清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着力巩固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责任单位:市活动办、市纪委机关)
    11. 扎实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按照市委《关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部署,针对中央和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作风建设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按时序进度推进到位。定期公开后续整改进展情况,群众认可一件、销号一件,绝不允许出现“烂尾工程”或“形象工程”。(责任单位:市纪委机关、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巡视联络办)
    12. 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结合盐城实际,继续开展系列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开展奢侈浪费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讲排场、比阔气,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精神不振、推诿扯皮、不负责任、效率低下等问题;开展虚假浮夸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发展观、政绩观偏差、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开展领导干部在各类社团、协会兼职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利用社团、协会滋生腐败问题;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政企不分,强制服务,设卡收费,破坏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蚕食改革红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责任单位: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优化办、市政务服务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
    (五)从严落实制度治党要求,着力解决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13. 切实加强作风方面制度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针对存在问题,修订完善或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坚决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视制度规定的行为。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领导干部子女经商办企业等制度。探索建立常态化的领导干部作风评析制度,健全完善“四位一体”政风热线媒体联动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发现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作风建设要求、体现机关和干部管理规律、反映行业和领域特点,搞好制度承接,抓好新旧制度衔接,确保出台的每项制度行得通、有效果、管长久。(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接待办、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4. 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费用支出审批制度,严控机关“三公”经费支出,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配车和擅自驾驶公车,严肃整治用公款相互宴请、送礼、工作日中午饮酒和借外出开会、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境)总量,严肃整治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规定参加非亲属婚丧喜庆活动行为,努力从源头上和过程中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发生。(责任单位:市纪委机关、市财政局、市接待办、市外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旅游局)
    15. 强化正风肃纪维护制度权威。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化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巡查工作,重点加强对市委“十个一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规定、各级干部依法办事行为规范、司法人员公正司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行为规范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持对踩“红线”、闯“雷区”的零容忍,触犯法律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监管领导责任,防止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指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责任单位:市纪委机关、市优化办、市作风办)
    四、保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党委担负着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担负着第一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职尽责,党委(党组)书记要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书记。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2. 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形成作风建设齐抓共管的整体格局。要把思想教育、纪律约束、监督查处融为一体,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惩戒并重、立规与执纪并举、自律与他律结合,打好作风建设“组合拳”。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有效引导舆情,培树正面典型,讲出好故事,凝聚正能量,着力形成纠“四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
    3. 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的办法》,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把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党委政府督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重要内容。改进监督方式,在狠抓重要节点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的同时,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驻点巡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手机短信举报平台和电子邮箱等,广泛收集违纪线索。健全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和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作风建设监督网络,着力提高监督实效。
    4. 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考评机制,继续开展系列专题评议,深化万人评议机关活动,完善市级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工作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年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形成鲜明导向。同时,按照《盐城市机关作风建设问责暂行办法》,加强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行为的问责追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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