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国能大丰H10#海上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公示(第一次)
点击数: 2018-08-20 00:00:00 来源: 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国能投资、盐城国能、盐城市国能投资、国能投资有限公司
盐城国能大丰H10#海上风电场工程
环境影响公示(第一次)
一、建设项目名称:盐城国能大丰H10#海上风电场工程
二、工程简介:盐城国能大丰H10#海上风电场位于大丰港水域港界外,亮月沙东北侧,辐射沙洲北端,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41km,工程拟安装24台单机容量6.3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51.2MW,配套建设1座海上升压站、1座陆上集控中心。场区形状呈矩形,东西长约11km,南北宽约2.5km,涉海面积约为23.9km2。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根据盐城国能大丰H10#海上风电场工程特性、区域特点,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如下:
1、工作程序
(1)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详细工程分析,汇总、分析各种数据和资料,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依据现状调查和预测分析结果,给出综合评价结论,措施和建议,组织公参调查。
2、主要内容
(1) 了解工程涉及区域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现状,区域环境功能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 分析预测、评价工程施工、运行阶段工程活动对评价区域环境造成的各种影响;
(3) 针对工程带来的不利影响,制定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促进工程涉及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 制定环境监测计划,明确各方的环境保护任务和职责,为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提供制度保证;
(5) 广泛征求和听取工程涉及区域公众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6)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从而为工程的方案论证和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盐城世纪大道669号国投大厦
联系人:杨工 电话:15366559009 E-mail:
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