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东车用能源“四位一体”合建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服务询价公告
点击数: 2022-06-30 09:43:20 来源: 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国能投资、盐城国能、盐城市国能投资、国能投资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盐城市天然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盐东车用能源“四位一体”合建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服务。
1.3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生建村三组113#。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1.4 项目概况:
项目规模:盐东车用能源“四位一体”合建站占地约89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19平方米,项目建安投资约32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8965平米,土方挖填总量解决1万方,目前已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报审许可工作。
1.5 招标范围:在本项目完工后投入使用前,依据《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苏水规【2018】4号)、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等,开展水土保持验收共组并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同时进行社会公开及市水利局报备工作。
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质量合格。
1.7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1.8 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5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要求: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和沟通协调能力。
2、近五年(2017年6月1日以后)至少具有1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代理人及所有参与本项目维保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是未与招标人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7、本项目严禁挂靠。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勘查、调查、资料搜集、前期准备、现场准备、计算分析、结果评价、人工、检验试验、通讯、交通、食宿、差旅、利润、税金、管理费、配合费、不可预见费、评审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各类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合同价中,最终结算时除合同约定调整外一律不予调整。
2、本次招标方式为询价,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无二轮报价。若最终报价未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询价。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请于2022年7月6日15:00将报价文件(格式附后)密封送至下述地址。所有投标文件资料一式三份。投标文件封面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密封;投标文件应装入投标文件封袋(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正、副本及原件装在同一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2、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国投大厦14楼1112室,联系方式:秦工 0515-80551412。
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4、各投标人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中明确税率,若各投标人所标注税率不等,按除税价对比各家报价。
5、付款方式:完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及备案后一次性支付款项。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 号国投大厦14楼1112室
联系人:秦先生 0515-8055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