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江苏盐城市清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江苏盐城市清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滩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服务。

1.3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

1.4 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规定,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满足甲方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取得批复文件

1.6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甲方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1.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并满足甲方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取得批复文件。

1.8 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5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个光伏或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业绩(提供合同的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此业绩的批复或备案证明材料)。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代理人及所有参与本项目维保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国能公司暂停参加本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的。

6、投标人须是未与招标人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7、本项目严禁挂靠。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勘查、调查、资料搜集、前期准备、现场准备、计算分析、结果评价、人工、检验试验、复检、通讯、交通、食宿、差旅、利润、税金、管理费、配合费、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所需的人力、物力,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

2、本次招标方式为询价,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无二轮报价。若最终报价未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询价。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请于2023年01月03日下午4:00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格式附后)加密送至邮箱将报价文件电子版及联系方式加密发送至邮箱1175685189@qq.com,并于2023年01月03日下午04:15前内发送解压密码至该邮箱。

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3、各投标人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中明确税率,若各投标人所标注税率不等,按除税价对比各家报价。

4、付款方式:完成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满足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取得批复文件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 号国投大厦14楼1115室

联系人:秦先生  0515-80551415

 

纪检监督电话:0515-80551622 0515-80552012

日期:2022年12月26日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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