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一、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建湖沿河光伏电站三期光伏区桩头防腐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工作。

二、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工程名称:建湖沿河光伏电站三期光伏区桩头防腐工程。

3.2工程地点:建湖县沿河镇。

3.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组件及桥架支撑水泥管桩金属桩头除锈防腐,共计14151根做法详见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3.4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根据招标人的要求确定

3.5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3.6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650000.00元,招标人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递交,请备注好项目名称,直接转(汇)至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户(收款单位: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盐城城南支行】 ,帐号:【1109 6649 0910 0088 020 ),投标保证金转(汇)出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退还(不计利息)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在202248 1700时前。携带投标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至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马路168号华兴大厦六楼,联系人:曾国辉,联系号码:18068889897。)购买招标文件(自备U盘拷贝电子档)或提供电子信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档,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人: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5-805514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国辉

联系电话:18068889897

 

 

 

日期:20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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